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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廉政教育专家报告会

来源: 文学院   作者: 黄雅琦  摄影: 肖安琪  编辑:汤斐  审核:王银芹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4日  点击次数:

本网讯: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23日下午,湖北工程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特邀孝感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副主任、一级监察官杨圣伟为师生作“党纪学习教育暨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

文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支部书记、师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聆听了报告,学校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党员干部,经管学院班子成员及师生党员也积极参加。

杨圣伟主任从《条例》结合执纪监督实践与丰富案例对《条例》逐一深入解读,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对纪律红线的负面清单深刻阐发。

杨圣伟主任强调,《条例》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保障,是治党管党的重要利器,是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支撑,也是党员干部修身律己的重要标尺。党员干部要全面认真学习《条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做到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

杨圣伟主任就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展开深入剖析。他指出,《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在于让党员干部全面准确地了解党纪的界限,明确行为的准则与底线,自觉对照《条例》检视个人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不足,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文学院党委书记王银芹教授在学习总结时表示,党员干部要时刻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行有戒惧,按照“意到行随”“意到行至”“意行合一”的认知规律不断提升,不断在自我对照检查中完善自我,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工作、促发展的强大精神动能。教师要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也要争做学习标兵、爱院爱校标兵、团结友爱标兵,主动将自己的发展融入国家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中,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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