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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来源: 新闻中心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1日  点击次数:

本网讯:9月18日下午,由省语委、省教育厅主办的“湖北省纪念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十五周年暨语言文字工作表彰大会”在洪山大礼堂隆重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委员徐金山宣读了《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大会对全省122个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24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获“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我校文学院杨光老师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副省长、省语委主任委员郭生练、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姚喜双、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省语委部分委员及全省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校语委会负责人、语委办主任、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与个人代表共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这是省语委、省教育厅继2007年之后,时隔五年的一次表彰大会,全省只有11所高校(含高职高专)获得集体荣誉称号。我校语委办主任肖桂清作为获奖代表,到主席台领奖。(文学院供稿)(编辑:夏红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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