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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圆满落幕 我校学生喜获大奖 学校荣获“优秀组织奖”

来源: 新闻中心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5日  点击次数:

本网讯11月10-11日,第四届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在武汉理工大学举行,来自全省高校的73个代表队共144名选手参加了比赛。经过两天激烈的角逐,我校选手表现优异,收获颇丰。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9级学生李文龙以《我的心》荣获一等奖,是本次竞赛5个一等奖中唯一一位省属高校选手,也是自2002年比赛至今唯一一位省属高校获此殊荣的选手;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9级学生李雯婷以《大堰河——我的保姆》荣获三等奖。我校还荣获“优秀组织奖”。大赛同时举行了颁奖典礼。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金山出席了颁奖典礼,并为获得一等奖的选手颁奖。

此次比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两个级别,有37个代表队的72名选手参加了本科组的角逐,36个代表队的72名选手参加了专科组的竞技,我校按照规定参加了本科组的比赛。比赛分为复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面对名牌高校,面对高手林立、强手如云,我校选手沉着应战、顽强拼搏,顺利闯入决赛。李文龙同学富有激情、抑扬顿挫的诵读,赢得全场观众热烈喝彩,得到了湖北省电视台、湖北广播电台专家评委们一致好评。本科组第一名被我校以及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5名选手获得;另有31名选手分享二、三等奖。

另外,经大赛组委会综合评定,我校与武汉大学等20所高校荣获“优秀组织奖”。

链接:全省高校普通话大赛由省语委办、省教育厅举办,分别于2002年、2005年、2008年举办了三届,参赛对象为全省各类高校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第一届、第二届还要求教师参加,自2008年起就只有学生参加,且确定为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语言文化综合素质和普通话水平,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己的舞台。我校曾在2005年第二届大赛中获得过学生组和教师组三等奖;在2008年第三届大赛中获得过学生三等奖和团体奖。

(校语委办供稿)

(编辑:李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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