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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国际研讨会人文素质教育讲坛(二)——陈德述:儒家伦理与公民社会公德的培养

来源: 新闻中心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5日  点击次数:

本网讯(学生记者 郑平 万秋月 报道)10月14日晚,四川省社科院陈德述教授在教一栋报告厅给我校师生作了一场题为“儒家伦理与公民社会公德的培养”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我校孝文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李上文研究员主持。

陈教授提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公民社会公德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加强公民社会公德的教育和培养,是一项新的历史任务。对此,他从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一,如何认识人性,是进行公民社会道德培养的哲学前提。他结合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说明人性是可以通过教育改变的,人性是可塑的。因此传统文化十分重视对人的教育,特别是道德教育。他认为我们今天进行伦理道德建设,公民社会公德教育和培养,应该汲取儒家学说的理论成果。第二,继承传统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为公民的社会公德建设服务。陈教授认为公民的社会公德教育与培养,必须要继承传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儒家强调人的道德修养,强调修身养性,是要树立和培养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他重点强调了孔子的“仁”与“礼”,同时要求我们认真对待传统的礼仪文化并加以研究改造,吸取其精华,为培养公民的社会公德服务。第三,公民社会公德的培养,不仅仅是宣传,而是重在实践。陈教授认为加强公民的社会公德教育,应做到以下几点:一、社会公德教育与培养要从对娃娃、蒙童的教育开始;二,要踏实地、花大力气地进行有效的公民社会公德的培养;三,要动员社会各阶层的有识之士编写出简明的教材;四、要营造一个文明的、和谐的社会环境,形成讲道德、讲文明的社会风气;五、要从我做起。

李上文对报告作了深刻的总结,他表示本次学术报告主题鲜明,内容详实,论证充分,深入浅出,引经据典,具有逻辑魅力和人文美感,给我们以启发与教育。他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陈教授的报告,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更要做一名合格的公民,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作出大学生应有的贡献。

报告会结束,大家用热烈的掌声向陈教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陈德述,四川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原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所长。四川省中国哲学史会会长、四川省易学研究会会长、四川省哲学学会常务副会长、四川省孔子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社科联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四川省古籍整理规划领导小组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华儒学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华文化论坛》杂志副主编、《中华文化研究通讯》副主编,中国哲学史学会理事、中国周易研究会理事、中华孔子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易学联合中心常务理事等。主编和撰写学术著作100多(部)篇,对中国传统儒学文化有很深的研究。

(摄影:学生记者 陈艳)(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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