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特约记者 汤斐 报道)日前,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鄂教高[2007]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名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我校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武汉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先后达成对口支援合作协议。
协议以共同开发实验教学内容为依托,以合作交流为桥梁,以充实和提升本科实验教学水平为核心,提升实验教学师资队伍水平,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发挥名校示范辐射作用,加速我院电工电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
协议包含5项具体内容和2项保证措施,通过互派教师、开放实验室、互派优秀本科生、提供光电子信息类专业实验课教学资源等内容以及成立对口支援工作小组等措施切实加强实验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在本科实验教学内容之外的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提供联络、咨询等方面的合作,以加强两校之间的各种交流,促进共同提高与发展。
(编辑:谈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