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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十大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揭晓

来源: 新闻中心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05年01月20日  点击次数:

12月7日,由学工部、团委主办,城建系承办的校园“十大文明行为”与“十大不文明行为” 评选活动揭晓。

为丰富第四届科技文化节的内容,积极配合学校迎接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革除不良陋习,杜绝不文明行为,全面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学校组织了这次活动。此次活动通过问卷调查、随机抽查、网上投票等形式,评出校园“十大文明行为”和“十大不文明行为”。

评出的 [b]“十大文明行为”[/b]是:

⒈讲究诚信;

⒉真诚待人,宽以待人;

⒊温和谦让,互相尊重;

⒋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⒌见义勇为;

⒍课堂、图书馆保持安静;

⒎维护公共场所卫生,不乱扔垃圾;

⒏助困解困,助人为乐;

⒐拾金不昧;

⒑爱护公物。

评出的[b]“十大不文明行为”[/b]是:

⒈偷盗他人财物;

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缺乏环保意识;

⒊语言不文明,出口成“脏”,不懂得尊重他人;

⒋休息时间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⒌在校园内抽烟、酗酒、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⒍在桌椅、图书和教室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

⒎买饭菜时随意插队;

⒏校园内男女交往行为不当,过于亲密;

⒐观看和宣传反动、污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⒑图书馆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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