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特约记者 唐贞清 报道)近日,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提供纪律保证,学校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校党委下发《关于开展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通知》。
此次检查考核对象是学校各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检查考核具体内容:针对领导班子,重点检查本单位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情况,本单位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等九项内容;针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检查的重点是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基建、维修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规定情况等九项内容。
此次检查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阶段,二是检查阶段,三是总结反馈阶段。
《通知》要求,自查自评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应付检查。
《通知》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这次检查考核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要及时抓好建章立制和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有机融合与协调发展。
(编辑: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