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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16号文件精神专稿(三)济困育人:构建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来源: 新闻中心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9日  点击次数:

贯彻落实16号文件精神专稿(三)

济困育人:构建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我校一直十分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8年,我校被湖北省教育厅授予“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授予“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荣誉称号;李四芬和黄颂同志获得了“湖北省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实际工作中,资助中心以解决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原则,以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为纽带,进一步完善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助学体系,资助育人特色鲜明。

资助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奖励资助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切实规范奖励资助工作的管理机制。资助中心协助各学院做好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认定程序,合理界定了标准,健全了信息系统,以保证对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信息的准确真实性。各学院也以高度的责任感来对待贫困生建档工作,如:城建学院辅导员徐明霞老师每年为大约600多名学生建立贫困生档案,为100多名贫困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为60多名学生争取了学校的寒衣补助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凭着细心、耐心,徐明霞老师所负责的资助工作从来没有出现差错,也未接到一个同学的投诉。

在建立健全各项资助机制的同时,资助中心及时争取各种奖助款项并落实到位,千方百计扩大受惠学生面。以2008年为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争取国家和省政府的各类奖励资助经费共1814.42万元。其中,各类奖助学金912万元;临时伙食补贴112万元;特别资助补助金22.01万元;医疗保障补助金11.52万元;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56.89万元。学校向学生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和补贴共1081.9515万元。其中,发放各类奖学金365.3425万元;发放各类助学金626万元;发放各类临时困难补助、贫困生伙食补贴和减免学费等59.88万元;向地震灾区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和发放生活补金等10.14万元;设立校内助学岗位500多个,发放经费24.74万元;向贫困生发放医疗补助金3.719万元;为307位贫困新生开设了绿色通道,发放1.45万元的阳光助学金和2.76万元的御寒物品。为10145名学生办理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10570名学生办理了平安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2.6%、88.9%。这些资助政策的落实共惠及学生达18000多人次,有效地帮助了我校贫困学生,为他们提供了安心、舒心、静心的学习环境。

与此同时,资助中心进一步拓宽奖励资助经费渠道,加强对外联络与沟通,充分发掘社会资源,扩大资助经费来源。资助中心正在千方百计通过校友会等纽带联系社会企业、爱心人士捐赠,积极筹设“孝感学院春晖爱心基金”,已募集资金19.2279万元。各学院也积极行动起来,如政法学院、物电学院和城建学院已经争取到了校友捐款。资助中心还进一步加强银校、校地合作。一方面,资助中心加强了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和各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沟通协作,加大了对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宣传力度,优化两类助学贷款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以及在校学生和毕业生两类款贷的认定还贷工作,确保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学校不但在经济上给予学生支持,还通过各种途径关心学生。资助中心积极整合校内资源,规范管理,加大校内外勤工助学工作的力度。做好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校外勤工俭学岗位,培育勤工助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新机制,使贫困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另外,还有针对性地开展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诚信还贷教育活动。在工作中创造机会促进贫困生与非贫困生之间的交流,为贫困生成才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扶持,创造有利于他们成才的良好条件,形成经济扶持、制度激励、学习帮助、心理援助、社会支持相协调的扶助网络。结合缴纳学费、助学贷款偿还,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学工部 洪鹏 撰稿)(编辑: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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